2004年3月17日 星期三

拜託拜託∼我的部落格




東改西改,我的部落格有點亂!

先是為了banner要夠高不小心把BODY的頭蓋掉,為了救BODY的頭,我把裝飾邊的珊瑚也弄丟了,改不回來!還有我內文的字,忽大忽小,請不要懷疑,因為我看得眼睛都花了.....再給我點時間,或者有善心人士發現我語法的問題,請不吝告知或回應,並當雙手奉上『穿裙子裝淑女的小牛小姐』原版精裝照乙張,謝謝!

10 則留言:

  1. YOYO:



    你幫幾號拜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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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娜,

    你已經好厲害了,沒幾天就有降子的成果。

    我也是一知半解,我們繼續一起切磋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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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愛米阿姨:

    YOYO幫3號,媽媽拜票,拜託她部落格弄得漂亮一點啦,

    不要老是偷懶,語法沒看好就亂亂改^^"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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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后,超可愛,可愛到不行

    我口水都流出來了



    戀童癖4號阿姨 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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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TO 帆船:

    昨天跟愛米在討論把BODY弄下來在想說妳會不會,就說妳留下一個戀童癖

    就跑了,也不出手相助一下∼啦∼∼>"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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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嘻嘻,當然是不會啊…



    我只會偷親可愛小孩

    還有講些五四三而已^_^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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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啊∼那我行事曆的頭....哇哇哇∼不管啦!你跟愛米要幫我想辦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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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我以為你放棄了說

    你不說沒人知道行事曆有頭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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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嗯!我每天都會去改一點語法,希望他哪天良心發現動一下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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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本來沒有發現的說...

    被"愛米"一說, 就看到囉!!



    我的部落, 可以讓你"免費"連結喔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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